近年来,宁远县在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中,坚持把民意贯穿规划编制、审议、监督全过程,变“群众看”为“一起干”。建立乡镇政府、职能部门、村民代表、技术团队、乡贤能人等多方共评共审机制。突出村民主体作用,把规划实施纳入村规民约,成立村民建房理事会、规划实施监督委员会,加强规范建房巡查监管。
将村庄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相结合。突出“一村一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编制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具箱、村民建房手册和村庄建房管控图则,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保障用地需求。深入挖掘舜德文化、状元文化、红色文化,在规划中彰显底蕴、延续文脉、留住乡愁。
坚持树牢底线思维,变“事后管”为“源头防”,完善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用途管控。创新开展居民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大力整治违规建设、超容超层、超占土地等难点问题,维护村庄规划刚性约束。充分利用国家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县有利契机,探索推行保障需求、复垦复绿、公益利用、股份合作、保护开发、流转租赁“六类型”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模式。(郑明辉 骆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