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家界市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中不断实践和探索,逐步形成“常驻办公+线索通报+提前介入‘三轮驱动’”的行刑衔接新模式,实现了常驻办公制度化、线索通报双向化、提前介入标准化,在行刑衔接机制创新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该市连续7年实现食品安全“零事故”,食品安全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2022年获得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
建立平台——
实行常驻办公机制,强化相互协作配合
2017年6月以来,张家界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相继在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挂牌成立了联络室,并有效运行。2022年,出台《张家界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行刑衔接办公室的实施意见》,对常驻办公的职责分工、人员配置、工作方式、制度保障等内容予以明确,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
同时,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驻市市场监管局联络室和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力量进行整合,设立“行刑衔接办公室”,采取“3+9+X”联合办公模式实行常态化集中办公。
行刑衔接办公室将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资料整理汇总,以帮助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调整情况,研判分析当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最新动态,探讨交流预防和打击的对策。
2022年以来,共研判投诉举报信息1万余条、行政处罚案件200余件,学习联合下发的工作方案6份,交流讨论最新法律法规10余次,形成了共同学习、优势互补的良好格局。
夯实基础——
建立线索通报机制,解决治理实操难题
张家界市建立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线索双向通报制度,明确规定了线索通报标准和程序,从机制上解决了线索通报“标准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等实操难题,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为制定食品安全管控措施提供了决策依据。
2022年,运用线索通报机制,成功破获的“杨某志、黎某泽、黎某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红牛饮料)案”,该案被湖南省公安厅列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
该案件捣毁生产、销售窝点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扣押假冒红牛饮料750余件,涉案货值达15万余元。同年9月,慈利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某志、黎某泽、黎某恩等3人有期徒刑。
据统计,2022年以来,张家界市双向通报各类线索30条,根据线索通报,刑事立案2起、抓捕3人,发现处理不到位的涉刑案件1件,督促落实行政案件1起、行政处罚1人。
提升质效——
创新提前介入机制,实现部门优势互补
2017年3月,原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城区某药房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药房销售的食品“同乐玛卡脑”宣称具有壮阳功效,且产品外包装上伪造了某生产厂家信息。
经检验,发现该产品含有禁止添加的“他达拉非”化学成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随即邀请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及时召开案情会商会议进行商讨,最终形成了深挖源头、彻查犯罪、办成大案的统一意见。
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成功捣毁生产、加工、销售窝点4个,查获“同乐玛卡脑”17万包,“他达拉非”原料药150公斤,涉案价值达1000余万元。2019年,该案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为“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整治欺诈和虚假宣传重大案件”。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加大了案件指导力度,提升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实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专业能力、公安机关侦查能力、检察机关审查能力的优势互补,实现了执法办案质量和效能的大提升。
(田 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