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记者24日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以统一“业务办理电子码”代替《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三项纸质证明。
职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认证登录后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点击提交“信息表申请”,即可成功申领电子码。工作人员可通过“电子码”查询到缴存人的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
“‘亮码可办’主要服务于需异地开具个人证明事项类的缴存职工。”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业务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了缴存职工业务办理流程和业务要件资料,还能够有效防范资料造假、个人隐私泄露等风险,保护了职工权益,节省了职工办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