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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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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含金量”护航发展“高质量”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保障和促进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决定》亮点解读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奕樊 通讯员 左文星

  9月2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保障和促进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紧扣“法治”和“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词,重点围绕推动落实省委“四大标志性工程”等重大部署要求,积法治之势、聚制度之力。

  近日,记者采访了部分参与《决定》审议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代表,了解《决定》的特色亮点和出台的意义。

  “出台《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展现了‘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晓科表示。

  《决定》共分为三大板块十个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决定》69处提到“法”字,处处从“法治”着力、向“法治”求效,向全省人大系统传递了一个鲜明信号:越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越要凸显法治的重要地位,越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决定》围绕省委关于加快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部署工作,紧扣我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紧盯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弱项差距不足,围绕法治护航经济质效提升、法治护航“三个高地”建设、法治护航区域协调发展、法治护航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法治护航民生福祉改善、法治护航安全稳定等7个方面作出要求。

  紧扣法治护航“三个高地”建设,《决定》提出,不断完善数字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法规制度,依法支持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议会的联系交流,推动涉外涉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紧盯法治护航安全稳定,《决定》要求聚焦经营性自建房、民宿、景区栈道、防止学生溺水、农村道路交通、快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校园周边环境、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聚集场所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加强“小切口”立法。同时,明确建立各级人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常态化机制,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探索形成了“两问四评”、围绕“7+3”资源体系强化法治保障、人大代表集体进站履职等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决定》注重同“立法规划”的落实、“一要点六计划”的推进有机衔接,并将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的思路举措落实到其中。

  如,《决定》要求,推行重大政策资金落实和专项资金绩效“两问四评”监督,用法治方式拧紧财政资金“安全阀”。围绕“7+3”资源体系,聚焦统筹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决定》结构清晰、简洁明了、重点明确、措施有效,切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赵平对此点赞:《决定》立足人大视角、法治思维,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工作与人大工作有机衔接,充分体现了人大之为、人大之力、人大之智。

  《决定》还对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要求。《决定》明确,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小组等活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载体,集体进站履职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列席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 古丈县断龙山镇猛虎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汉春充分感受到了《决定》的重大意义。他表示,《决定》对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了更高要求,自己将扎根基层一线,既干好本职又尽心履职,架起服务“连心桥”,当好群众“贴心人”,及时推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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