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咪 通讯员 张和生 盘世林)“半个多月前,摘菜时不慎被毒蛇咬伤。本来要花1万多元医药费,医保和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报销后,自己只花了1000多元。”今天,炎陵县中村瑶族乡村民张冬秀告诉记者。
炎陵是典型的山区县,每年夏季,山上的野猪都会成群结队下山偷吃黄桃,给果农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野猪不能随意捕杀,果农只能望“猪”兴叹。此外,候鸟迁徙路过时也会对当地农作物造成一定损失。
如何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野生动物“肇事”的矛盾?炎陵县林业局与保险公司多次调研后,签订协议购买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建立“政府投保、公司理赔、群众获益”的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机制。在炎陵县区域内发生遭受野生动物致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其中,人身遭受野生动物伤害最高可赔付20万元,经济作物受损最高可赔付10万元。
“农户发现野猪损毁经济作物,只需收集相关证据,上报林业部门定损理赔。去年以来,全县共赔付野生动物致害事件170余起,金额超18万元。”炎陵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主动攻击或故意伤害野生动物的,擅自进入法律规定禁止进入的自然保护区域等情况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