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双峰县青树坪镇永兴村人,2022年,我在自家责任田里挖了一口鱼塘,并于今年2月投放了鱼苗。3月,镇政府工作人员找我,要求我立马恢复原状,我请求等到冬季收获了鱼再填平,可没过几天,镇政府就派人把我的鱼塘填平了,只赔偿了我1200元鱼苗费。请问,镇政府的行为是否正确?
一村民
记者追踪:
8月28日,双峰县青树坪镇政府回复: 经过实地调查,2022年底,投诉人未向村委和镇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便私自挖造了鱼塘。该鱼塘属于基本农田,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后进行了填平处理。对投放不久的鱼苗,经过沟通,投诉人同意将鱼苗以1200元的价格转卖。基本农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希望大家共同保护好耕地,才能守护好粮食安全。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通讯员 陈丽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