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列举“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把握的八条原则中,居首位的就是“既要促进量的合理增长,也要实现质的有效提升”。由此可见,把握好“质”与“量”的辩证关系,实现“质”与“量”的有机统一,是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落脚点。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为官一任,干出一番政绩是领导干部理当如此的分内之事。试想,组织把重要的岗位交给你,群众满怀期待地看着你,任上没有一番作为,改革发展“涛声依旧”,能行吗?对得起肩上这一副担子吗?但怎样的政绩,才能真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正确的政绩观固然有多个评判标准,实现“质”与“量”有机统一肯定是其中的一条。那种简单以GDP增长论英雄,以至于玩数字注水、不计成本、破坏生态环境、牺牲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套路”的政绩,绝对不是党和国家事业期待的政绩,绝对不是人民群众心中期盼的政绩。
政绩观连着党性。不注重“质”,盲目地、一味地追求“量”的粗放式的发展,我们曾有过深刻教训,有过难以负重的历史欠账。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作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重大科学论断;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把“质”放在“量”的前面,更加彰显了“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的鲜明导向。追求“质”与“量”有机统一的政绩,本身就是淬炼党性的具体表现。
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实现“质的有效提升”,肯定是一场走出“舒适区”的艰苦跋涉,需要付出比过去更多的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越是到了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期,越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正确的政绩观。任何掉转头去走老路的想法,任何拼资源、拼消耗,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做法,都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大势相悖。只有保持战略定力,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高质量发展,产品才有竞争力,企业才有合理利润,才有能力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迈向良性循环。
强调“质的有效提升”,并不是否认“量的合理增长”。“质的有效提升”引领“量的合理增长”,“量的合理增长”支撑“质的有效提升”,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需要指出的是,个别地方把“质的有效提升”当借口、作“挡箭牌”,把高质量发展和破除“唯GDP”错误理解为不要GDP,导致主要经济指标断崖式下跌。这是大错特错,错得相当离谱。必须扛牢“经济大省要挑大梁”的责任,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稳住经济基本盘,为“质的有效提升”提供坚实基础。
“千钧将一羽,轻重在平衡”。能否把准“既要”“也要”之间的辩证关系,掌握好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式转变之间的分寸和火候,考验着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站位,体现出执政能力、管理水平。这是一个有别过往的新赛场,这是一个全新的赛制。驾驭好“质”与“量”的缰绳,谨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就一定能够跑成“千里马”,跑出万马奔腾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