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将王超、王敏芳、陈为、刘文礼等四户不良贷款债权,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并已成功转让。现将王超、王敏芳、陈为、刘文礼等四户不良贷款债权转让公告如下:
1、转让方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与债权受让方伍利民于2023年6月25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将其对债务人王超及其担保人王敏芳、王滨芳、王雪林享有的、债权本金为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元)的主债权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和对债务人王敏芳、肖彦及其担保人王超、王滨芳、王雪林享有的、债权本金为叁佰贰拾壹万捌仟零柒拾伍元叁角贰分(¥3,218,075.32元)的主债权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
2、转让方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与债权受让方高兴国于2023年6月28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将其对债务人陈为及其担保人陈为、吴兰群、陈思、王洪江享有的、债权本金为壹佰陆拾万零肆仟玖佰捌拾柒元贰角玖分(¥1,604,987.29元)的主债权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
3、转让方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与债权受让方周丽红于2023年6月29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将其对债务人刘文礼、凌洁及其担保人刘桂华享有的、债权本金为贰佰叁拾贰万玖仟玖佰肆拾贰元壹角壹分(¥2,329,942.11元)的主债权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特公告通知与上述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从公告之日起,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