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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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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补登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于2023年6月4日10:00时起至2023年6月5日10:0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对湖南湘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担保人不良债权资产开展公开竞价处置活动,截至2023年6月5日10:00时竞价结束,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价。现我分公司按规定补登公开竞价公告,如本公告期满无其他投资人报名参与竞价的,则我分公司将确认目前的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并与其进行转让交易。

  一、公开竞价的时间:(如有其他投资人向我分公司报名参与竞价)公开竞价时间预计为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开始(具体以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布为准)。

  二、竞价标的债权情况:截至基准日2023年4月20日,我分公司对湖南湘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的不良债权本金人民币78,436,301.36元,利息人民币15,813,943.75元,债权合计人民币94,250,245.11元。最终利息、罚息、复利等按相关合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计算为准。

  担保措施:湖南宇腾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克伟、王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瑕疵披露:竞买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请仔细阅知: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停业、被关闭、下落不明、被采取强制措施、死亡或处于失联状态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存在注册资金未实缴到位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在交易基准日前已冲减部分本金;(9)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0)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转让方受让标的后未变更申请执行人、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1)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转让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2)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3)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中国华融湖南分公司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资产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14)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5)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竞买人受让债权后,对该债权在转让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竞买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16)标的债权所涉债务人、担保人涉及其他纠纷,债务人、担保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债务人或担保人存在被执行案件、限高情况;(17)竞买人受让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华融湖南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18)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转让前可能存在应付未付费用或者已还款而未扣减的情形;债权证明文件中存在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转让的约定导致竞买人受让债权后不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情形;(19)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或风险。

  注:以上瑕疵情况及风险提示系转让方了解的信息(相关情况亦有失实的可能性),转让方只能履行善意提醒义务,不可能调查核实所有的瑕疵情况及风险,也不可能做到穷尽披露,且转让方不承担瑕疵及风险事项担保责任。建议竞买人开展阅档、尽职调查,自行判断,审慎参与竞买。

  三、交易条件: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或者与本次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五、竞价手续的办理:有意参与竞价的投资人请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交纳竞价保证金100万元到我分公司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世纪城支行,账号:1901001019201592034)进行报名参与竞价,届时我分公司将重新组织该新报名的投资人(若有)与目前的竞价人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

  如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日前2日提出,我分公司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处置的征询、异议、举报。

  七、本次补登公告事项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18908475841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八、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先生 0731-8484503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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