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玉菡 通讯员 周娟)近日,经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协调,沅江市新湾镇葵花村村民陈某与园区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经济补偿、赔偿、补助等。
2019年以来,沅江高新区与企业一道从制度保障、服务促进等方面发力,着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园区。目前,218家入园企业实现与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在建工地与农民工简易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工资发放率100%。去年,沅江高新区获称“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
沅江高新区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会同人社部门引导入园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动态监测管理,不定期对入园企业职工工资分配、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进行检查。依据工龄、贡献率等,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全覆盖。
该园区推行党建指导员、企业困难帮扶员、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会建设指导员“多员合一”企业服务模式,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将矛盾发现于早、化解于微。在80多家企业中启用三方协调机制,即由企业员工代表或工会工作者、企业自雇或园区委派法律工作者、员工本人一起协商解决问题。对不能解决的问题,交由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沅江市营商环境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园区所设的法律援助中心联合解决。3年来,园区无群体性维权事件发生。
人和产业兴。2021年,沅江高新区综合实力评价在全省产业园区排名上升2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