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至28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艺、吴某兵等18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高利转贷罪、职务侵占罪一案。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吴某艺帮助张家界某酒店收账期间,先后网罗被告人曹某建等一批社会闲散人员。2003年,吴某艺为获得张家界某酒店水电工程项目,纠集田某和等人到工地打砸闹事,迫使酒店将工程交给其承包。之后为赚取更多利益,吴某艺、吴某兵开始涉及非法发放高利贷“生意”,期间为逼迫受害人交出高利贷本息,二人纠集曹某建等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至此,吴某艺、吴某兵等人逐步做大成势、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成员固定、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充分发表了公诉和辩护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社会群众及媒体记者等20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该案将择日宣判。
(向 进 田育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