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余蓉)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引导广大职业院校学生扎根农村,培养一大批农村发展急需、政治素质好的村组干部后备人才,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开展培养乡村治理后备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将在全省每个市州选择1—2个县市区,在职业学校开展乡村治理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通知》要求,培养对象为志愿扎根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乡村,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的湖南省应届初中毕业生。培养学校原则上应为办学条件达标的公办中职学校,且学校所在地能够为培养对象提供相应的学习支持和工作岗位。培养模式采取共育共管模式,实行独立编班的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40人)。优先支持试点中职学校开展“3+2”中高职贯通培养,优先支持试点班学生参与“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通知》明确,各试点开设的主要课程要涵盖党史党建、公共管理、群众工作、文秘、农村行政管理、家庭农村经营管理、农村企业经营管理、酒店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实务、种植养殖技术、心理调适、沟通表达等。
教学组织主要采取工学结合的方式,突出加强试岗锻炼。以小组化形式学习技术技能,4人左右为一个学习小组;有计划地安排列席村“两委”班子会议及相关重要会议,并分批次、有计划地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培养对象寒暑假期间到村组跟班见习,最后半年到村组实习。
师资方面将采取内派与外选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三导师制”——学业导师由中职学校教师担任;岗位导师由县市区选派优秀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村支书担任;技术技能导师由企业能工巧匠或乡村致富能手担任。聘请有丰富党务工作、基层工作、思政工作经历经验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班主任。
根据《通知》,培养对象在学习期内,参照培养学校的普通学生管理,与其他学生在奖助贷补、党员发展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取得毕业证后,由各委托县市区按照“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安排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担任村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