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阳镇武阳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倪某对春荣扶贫合作社违规使用资金、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倪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上缴违纪款4.89万元……”这是绥宁县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助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绥宁县聚焦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的“钱袋子”、农村集体“三资”的“家底子”、农业耕地保护的“命根子”、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的“印把子”,坚决惩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主责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下发督办函20份,督促发放惠农补贴90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5.38万元;建立“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村级‘三员’”三级监督体系,对3轮督查中发现的42个问题实行限期整改、销号管理,以监督实效确保“护农”质效;县委巡察办加强巡纪联动,将惠农惠民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内容纳入巡察重点,以“常规+专项”等方式对8个乡镇97个村(社区)开展巡察,织密资金监督、村级监督、巡察监督“立体监督网”。
同时,绥宁县对2021年以来涉农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和快查快处机制,抓紧梳理一批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问题,尽快形成一批案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截至5月初,该县共起底梳理问题线索63条,处理处分9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5人,追回资金45万余元。(唐 婷 郑丹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