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畅)对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等问题,区别情形、审慎处置……近日,湘潭市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保护激励干部敢为十二条措施》,激励党员干部敢字当头、干在实处,以干部敢为带动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十二条措施》主要内容紧扣“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从强化日常监督、审慎规范问责、精准处置线索、规范容错受理、推进容错免责、及时纠错纠偏、打击诬告陷害、开展澄清正名、做实关爱回访、把好廉政关口、治理“躺平”干部、树立敢为导向等12个方面,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为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十二条措施》还为干部开具6条予以容错的“正面清单”,明确6条不予容错的“负面清单”,既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敢为,又划出“红线”,对干部谋取私利、明知故犯等行为综合研判、精准处置,破解部分党员干部“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