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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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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商转公”新政发布
5月15日起全面实行

  湖南日报4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文)市民通过商业贷款买的住房,想要转为公积金贷款,不用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就可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商转公”新政,为“商转公”解决筹钱大难题。

  今年以来,长沙“商转公”试点业务上升,一季度,在长沙住房公积金全部贷款笔数中占35.31%。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商转公”业务流程,加快办理“商转公”业务。

  据介绍,在未推行“商转公”新政之前,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须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再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而采用“商转公”新政,借款人无需提前结清全部商业贷款,可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贷款。

  新政规定,职工申请“商转公”,除应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外,须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结清商业贷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新政将于5月15日在长沙全面实行。目前,能够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商业银行,须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合作商业银行名单将在该中心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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