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杨桢干 苏丹)“以前只想着节省成本多赚点钱,完全没考虑抽地下水可能带来的危害。现在我们封闭自备水源井,生意做得更踏实了。”4月11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回访某连锁休闲会所时,店主王某不无感慨地对检察官说。
不久前,沅江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当地有3家连锁休闲会所盗采地下井水且均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更未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
“虽然他各店每年向沅江市水利局缴纳水资源费2000元,但未按地下水实际取用量缴纳。”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德芳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督促涉案单位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没有依法查处其违法取水行为,致使违法取水的现象持续存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的条件。
刘德芳介绍,检察建议发出后,在检察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合力下,涉案单位均已按要求整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