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3年04月03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发改委举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
居民气价上涨幅度或设上限

  湖南日报4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旋)3月31日,省发改委在长沙举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这是继2021年之后,我省拟进一步修订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基准门站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是指气源采购平均成本和基准终端销售价格联动。

  目前,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市场化程度较高,且波动频繁,但下游价格疏导不够顺畅。为促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在2021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基础上,省发改委通过广泛调研、专题座谈、向各市州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业征求意见等,对联动项目、启动条件、联动频次、调价幅度、联动公式、调价流程等作了修订,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根据此次提交听证的联动机制,以《湖南省定价目录》明确的定价区域为单位,当气源采购平均成本波动幅度达到基准门站价格5%,应适时启动气价联动机制,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同向调整。原则上,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年上调不超过1次,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年联动上调不超过4次,下调次数不限。居民气价联动上涨幅度拟实行上限管理,非居民气价联动原则上按照气源采购平均成本同步同额同向调整。

  听证会上,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及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15名代表对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省发改委商品和价格调控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吸纳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