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蒋睿 通讯员 张骞予)记者今天从湘潭市商务局获悉,为牢固树立招商引资“头等大事”导向,加快实现双向投资、产业投资量质齐升的目标,该市出台招商引资激励政策“20条”。
招商引资激励政策“20条”涉及产业项目引进、招商方式创新、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和政策保障4个方面。在引进产业项目方面,对新引进一年内实际到位资金5亿元、10亿元、20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市级奖励;对新引进的“三类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来潭设立总部的,自企业注册运营年度起,对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且其市级经济贡献年度实现增长的,企业最高可奖励5000万元;对新引进实际到位500万元以上的“湘商回归”项目、实际到位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给予奖励;依据引进项目的合同投资额、到位资金、产业类型、税收、就业等实际情况,评选全市十大招商引资标志性成果项目,对获评项目承接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
湘潭市不断激励创新招商方式,鼓励国内基金、股权投资机构通过“股权投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投资引进制造业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按股权投资到位金额千分之五的标准给予奖励。支持龙头企业、社会团体、高校等开展中介招商,成功引进项目的,按当年地方经济贡献的20%给予奖励,第二年、第三年按每年地方经济贡献增量部分的2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