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欧阳倩 )3月3日,长沙市出台一揽子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和园区聘用招商代理机构,聘请招商大使、招商顾问、招商专员等,开展协作招商。
根据长沙市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聘用办法,受托招商代理机构在合同期内,提供有效项目信息不少于12条,引进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4亿元(含)或实际到位外资总额不低于6000万美元(含)。对协助成功引进符合条件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自然人等,按“谁受益谁奖励”原则,由项目所在地给的区县(市)政府、园区管委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委托招商代理机构为项目中介人的,奖励标准上浮10%执行。受托机构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开展招商活动的,根据成效最高获支持100万元。
长沙市还出台招商大使、招商顾问、招商专员聘用办法,向社会知名人士抛出“橄榄枝”,明确聘请类别、服务内容、聘用程序、服务保障等,对推介客商来长沙考察、洽谈项目的协会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