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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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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徐丹:

  2015年7月29日,湖南乐福来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与徐国辉签署了《湖南乐福来食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湖南乐福来食品有限公司增资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协议”),高新创投通过此次增资扩股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持股8.5106%,对应认缴出资额为200万元人民币。根据协议约定及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无偿划转至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意见函》(湘国资产权函【2017】472号),现我司拟要求徐国辉回购我司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并由湖南伊思丽珍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徐国辉拟受让股权的同等条件:

  1.受让股数:我司持有的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

  2.受让价格:人民币13904356.16元(950万投资本金及自2015年8月7日暂计算至2022年4月17日的利息,最终计算至实际支付完全部股权回购款之日止;50万投资本金及自2015年8月7日计算至2016年6月20日,共计586136.99元,该部分本息徐国辉已委托伊思丽支付完毕),计算公式:初始投资额×(1+投资年限×6%)-乙方在持有甲方股权期间从甲方获得的现金分红;

  3.拟转让的期限及支付方式:收到函件之日起60日内将股权转让对价款汇入我司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账号:810000058975000003)。  

  我司已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目标公司章程》第十二条之规定,发函征询贵方是否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但贵方未予答复。现我司再次公告通知贵方如下事宜:请贵方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就是否同意此次股权转让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贵方既不同意也不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视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如果贵方行使优先购买权,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书面联系我司联系人:付嘉祥,联系电话:15608418479,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汇景环球发展中心36楼。

  特此公告

  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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