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4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
中央驻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与省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用人单位及自收自支的省属事业单位。
二、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如因其他原因而暂时无法办理审核认定的,我会将提前在“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网址: https://www.hndpf.org/)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告知,请予以关注。
用人单位系统申报成功到办结年审结果的时限为22个工作日,办结的单位请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并前往税务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办结的根据系统信息提示尽快上传资料。
三、审核方式
2023年,各用人单位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申报、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请各单位优先选择“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
来我中心年审大厅线下办理的,现场自行通过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申报,扫描、上传资料,流程和“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一样,并且将申报材料留存在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操作指南》在“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上自行下载(内含认证系统地址)。
线下办理地址:湖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年审大厅(长沙市芙蓉区纬二路89号省残疾人联合会院内西侧二楼年审大厅)。
四、相关要求
请登录“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阅《湖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办理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函》,根据其具体要求,尽早完成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申报工作。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咨询电话:0731-84619584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