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今天,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印发,有效期5年。该清单列出14个方面19项免罚事项,涉及建设项目管理、污染防治、应急管理、固废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管理、放射性污染防治等。
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在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实施柔性执法、实行轻微免罚,以助力经济行稳致远。根据这次印发的清单,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能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实质影响的行为,可进行“宽容”执法,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实现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包容审慎监管,降低企业生存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包容的良好环境。
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对列入清单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符合适用条件时予以免罚;对清单未列明、而市州不予以处罚事项清单中予以明确的事项,可继续适用市州相关规定;对清单以外事项,只要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情形的,可依法依规依程序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今后,我省将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免罚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