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锋
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政治定力,强化系统思维,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提升“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看似“小事”“小节”,实则体现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本质上是严肃的政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作风建设的意识和能力,持续增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时刻警惕疲劳厌战、松劲懈怠情绪。要紧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落实中的政治偏差,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深刻揭示了正风肃纪是一项系统工程。党性党风党纪是一个有机整体,其内在一致性决定了只有坚持“一起抓”,才能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工作中要善于从“思想深处”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廉政画像等工作,学会从党性和人民立场的角度分析和处理“四风”问题,推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统筹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把三者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紧盯“关键少数”以上率下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一个地方和单位作风养成至关重要,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往往能收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良好效果。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对存在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既问直接责任,也问领导责任,对不抓不管、带坏队伍、搞乱风纪的从严惩治,推动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对领导干部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运用谈话提醒、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方式,督促其带头查摆自身作风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要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加大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等待遇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点,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突出重点问题“靶向治疗”
要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通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不断积小胜为大胜,推动作风建设整体好转。全面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精准把握本地阶段性纠治“四风”工作特点,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项一项抓落实。既紧盯违规吃喝等老问题,严防反弹回潮,又密切关注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等新表现新变种,严防潜滋暗长。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检考过多过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坚决纠治一切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让群众从一件件具体的事中感受到身边的事有人管,不断提升群众正风肃纪获得感。
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
纠“四风”与树新风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纠”是“树”的前提和基础,“树”是“纠”的巩固和深化。抓作风建设,必须树牢系统思维,将一体推进“三不腐”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从健全机制制度入手,将“惩、治、防”贯通起来,让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积极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深化清廉建设固本培元,积极培树清廉单位示范典型,用好用活本土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促进党员干部更加相信、依靠、服从组织,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作者系湘西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