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国平
通讯员 张吟丰 刘仕琳
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171个次、先进个人102人次;
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巡回检察改革、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检察改革等经验做法在全国推介;
114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职务犯罪侦查、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案件管理等重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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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组数据,一项项荣誉,是过去五年湖南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生动体现。
心怀“国之大者”,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
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发后认罪认罚。湘潭市检察机关推动公司总部合规整改,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格,依法决定不起诉。
该公司经合规整改涅槃重生,对湖南法治化营商环境充满信心,由拟撤资改为增资15亿元,新增就业3000余人。
这是湖南检察机关以高效能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过去五年,湖南检察机关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尽职履责,有效作为,用实干担当书写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合格“检察答卷”。
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过去五年,湖南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22.1万人,起诉39万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5万人,依法办理了“操场埋尸案”“私人湖泊案”、文烈宏涉黑案、谭泽旭涉黑案、曾卫华涉黑案等重大典型案件。出台服务清廉湖南建设15条意见,依法对82名原厅局级以上人员和383名原县处级人员提起公诉。
过去五年,湖南检察机关以更大力度保障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符合条件的22家涉案企业、4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助力美丽湖南建设,开展守护“一江一湖四水”等专项监督活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1.1万人。
坚持“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中释放检察温度
新化县一对未成年姐弟,因母亲被害身亡、父亲被判死缓,由年老多病、没有经济来源的外祖父母抚养,生活陷入困境。省检察院与娄底市、新化县、浏阳市检察院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协调相关部门将其纳入“检爱计划”和返贫监测对象,帮助解决入学、低保等问题。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案件,一头系着人心。过去五年,湖南检察机关用心做实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30件,向5712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735万元。
每一组数据,彰显的是湖南检察暖暖的民生民情;每一起案件,蕴含的是湖南检察深深的关切和真情。
过去五年,湖南检察机关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信访7.8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着力守护美好生活,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涉窨井盖犯罪2070人,着力守护“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874人,追赃挽损3.3亿元。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64人,支持务工人员起诉1.2万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6亿元。
过去五年,湖南检察机关以法治助推社会治理。协调治理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虚假诉讼、网络整治、生产安全等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675份。
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力度
湘潭某公司诉某国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某国企一审、二审、再审均被判败诉并被强制执行1500余万元。湘潭市检察机关查明该案系夏某等人捏造事实提起的虚假诉讼,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以涉嫌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法院予以改判并判处夏某等人有期徒刑。
这是湖南检察机关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一个生动案例。
五年来,湖南检察机关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全国率先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建立应抗诉未抗诉刑事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98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7315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部署开展“纸面服刑”、超期羁押、“病犯”收押收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415件,涉案金额6亿元。
过去五年,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三湘大地全面落地见效的五年,湖南检察机关把公共利益代表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在依法维护国有财产权益、协力解决社会治理难题、探索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等方面能动履职。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财产权益价值117.2亿元,聚焦饮用水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损害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8万件。
坚持“刀刃向内”,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锻造检察“铁军”
培根铸魂砺初心。过去五年,湖南检察机关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面对枪口,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不能让歹徒伤害到老百姓”“贫困户没脱贫我不走,贫困村没出列我不走,贫困面貌没改变我不走”……五年来,湖南检察机关许多优秀检察官的事迹感动了我们,先后涌现了“双百政法英模”彭庆文、全国“优秀工作者”谢新星、全国“三八红旗手”姚红等先进典型。
2022年8月30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湖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为湖南检察再添荣光。
鼙鼓鸣,清风肃。过去五年,湖南检察机关出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10条措施,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权力清单”,开展了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锻造了一支风清气正的检察“铁军”。
五年云卷云舒,五年浓墨重彩。新时代新征程上,湖南检察正昂首阔步迈向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