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晗 贺威 陈奕樊
1月13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范文彬发布新闻,并围绕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范文彬发布: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4日上午正式开幕,1月18日上午闭幕,会期4天半,决定1月15日17时为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
大会共十三项议程,将依法依规依纪做好选举等工作
范文彬介绍,本次大会共有十三项议程:一是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湖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湖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三是审查湖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湖南省202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四是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是选举应由湖南省选举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八是选举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九是选举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十是选举湖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十一是选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十二是选举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是审议通过《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大会安排3次全体会议,安排代表团分组审议7次。
本次大会是五年一次的换届大会,将严格选举纪律,依法依规依纪做好选举等工作。大会将认真落实中央“十严禁”、省委“六不得”“八不准”纪律规定和《严肃换届纪律手册》要求,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加强会风会纪工作。
省十四届人大共755名代表,由十五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并经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确认代表资格有效。
5年来共制定、修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67件,多个领域在全国率先立法
范文彬介绍,五年来,我省共制定、修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67件,其中先进制造业促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现场救护、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等在全国率先立法。
先后制定先进制造业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洞庭湖保护、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等法规,及时作出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实施省“十四五”规划重点立法项目,出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乡村振兴促进、通用航空等法规,不断强化法治制度供给的精准性。
着眼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强涉农领域地方立法。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等10件法规和1项决定,确保以良法促发展、谋振兴、保善治。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形式,拓展联系渠道,建立9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带动市州人大常委会建立12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民主立法实践更加生动。
人大监督尽显“铁腕本色”和“刚性气质”
“人大监督坚持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范文彬介绍,五年来,从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到意见交办、听取反馈、跟踪督办,省人大常委会打造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督闭环,尽显人大监督的“铁腕本色”和“刚性气质”。
连续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解决了许多污染“老大难”问题,全面系统地完善了许多具有长远意义的环境保护制度机制。将监督的重心由个案拓展至类案,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管长远、利长久的制度安排。
在国有资产监督方面,省人大常委会从制度建设入手,出台了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依法履行职责,增强监督实效,守护好人民共同财富。
紧盯农村民生保障和乡村产业发展强化监督。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跟踪督促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视察调研,推动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围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
全省所有乡镇推行代表票决制,县乡两级共票决民生实事11000余件
“截至2022年底,全省所有乡镇推行代表票决制工作,并在50个县市区本级推行,县乡两级共票决民生实事11000余件。”范文彬介绍,在市县乡三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代表票决制取得积极进展。
2019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按照“试点带动、逐步推广、全面铺开”的步骤,在全省乡镇推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
“在法规中明确票决制工作内容,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出台意见规范指导票决制工作……”范文彬介绍,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将代表票决制工作写入常委会工作报告,逐步规范提升票决制工作。
2022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加强和改进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票决制工作分为“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组织实施、监督评议”四个阶段实施,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在全国率先打通票决制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之间的制度通道,形成了具有湖南辨识度的代表票决制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