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倜)今天,省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做好春节及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期间救治药品和集采中选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事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各集采中选药品耗材、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生产企业,尤其是前期已出现供需紧张的药品、耗材生产企业,要切实承担药品耗材质量和供应保障主体责任,做好市场供需预判和风险防范,确保我省药品、耗材临床使用需求。要充分考虑新冠病毒感染高峰和医疗机构春节备货导致采购量显著增加的实际情况,务必严格质量管理,加紧排产保供;要会同配送企业,根据医疗机构报量需求情况,做好相关预案,优先保障前期参与报量和承担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医疗机构的供应需求,解决主要矛盾;医疗机构完成约定采购量后,继续采购中选产品时,中选企业必须按中选价格继续保证供应。集采已经到期尚未续约的批次产品,继续延期,期间采购量可以作为续约后的任务量。
《通知》强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和《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明确的救治药品,未挂网的可应急挂网;已挂网未下放到基层采购的救治药品,根据药品使用管理规范,适时适当开放基层采购。
《通知》要求,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药品和集采中选药品耗材配送企业要做好春节期间药品耗材临床需求计划,积极协调货源,保障备货充足,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对采购需求及时响应、及时配送。对供需紧张的药品耗材,要做好大额订单调剂工作,避免因大额配送导致其他医院相对紧张。省级医药配送企业要结合各市州实际情况,做好市州供应的合理调配,加强偏远地区和乡镇基层医疗机构配送力量。
医疗机构要结合新冠救治临床实际,提前做好春节期间救治药品和集采中选药品耗材的采购计划。供应充足的中选产品,必须坚持优先采购和使用;供需紧张的中选产品,要合理确定采购计划,按规定开具处方,协同缓解供需矛盾。当前阶段,对市场特别紧张的中选产品,坚持需求导向,确保临床使用安全,医疗机构可突破比例限制,适当采购其他非中选和可替代产品,建立好工作台账,后续可不纳入相关考核和统计;对未及时挂网的新冠病毒感染重症救治所需临床急抢救药品,医疗机构可以线下询价,线上备案采购,不纳入备案采购率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