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光(身份证号:432503********4819)、
聂东清(身份证号:432501********0073)、
黄 丹(身份证号:432623********0026)、
曹湘峰(身份证号:432501********0062)、
徐朝峰(身份证号:432501********0527)、
罗志雄(身份证号:432501********0033)、
陈宝芳(身份证号:432501********004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工资管理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深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清理“吃空饷”等工作的通知》(娄星人社【2017】14号)等文件精神,请上述七名同志务必于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返岗上班或履行相关手续,如逾期,本单位将依法解除合同、核销编制、终止人事关系。特此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市场服务中心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