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赵志高 通讯员 姚建英 陈天云)12月15日,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保险试点签约仪式举行,全县1153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被纳入保险范围。据悉,此举在全省尚属首次。
农村供水工程保险是太平洋保险公司专门针对新晃农村饮水工程推出的一个新险种,从供水源头到连接农户闸阀间的主(支)管网及其附着物都是被保险对象。因自然灾害、意外损坏等原因,每次事故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均可获得赔偿。保费以财政补助为主、业主负担为辅,财政补助80%、业主承担20%。在试行阶段,由财政兜底,保险费率按7‰执行。
新晃县委副书记、县长杨鹏介绍,推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险,是新晃进一步防范农村风险、化解农村涉水纠纷、减少农户财产损失的有效举措,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