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全面预防与减少涉电、涉摩交通事故的发生率,11月23日,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专项检查,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联合检查组在步行街、浙江南路等路段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重点检查商家是否存在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现象,是否具备销售资质,并对店面内陈列车辆的合格证等信息进行现场核查验证,与各销售门店负责人签订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提醒告诫书。检查中发现,有两家门店销售的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不符合国家销售标准规定,属于“超标”车辆,联合检查组现场对“超标”车辆进行了查扣,并对销售门店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下一阶段,安乡县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各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在国家生产销售名录内的车辆上路行驶,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的违法行为,助推县域道路交通环境优化。 (陈匿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