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俊 通讯员 周明 张永红)“搭帮你们快速调处,涉及1000万元的租赁纠纷得以圆满和解。”16日,娄底仲裁委员会接到岳阳市平江县某企业打来的电话,感谢仲裁庭及时介入促成双方和解。娄底把仲裁调处作为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节省司法资源,促进矛盾快速化解。
近年来,娄底充分发挥仲裁机制在民商事纠纷调处中的独特优势,按照“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原则,不断健全多元化调解仲裁机制定分止争。采取立案前调解、立案后调解、审理中调解等工作方法,减少案件在司法过程中的“拉锯战”,努力实现“少敲锤子,多解扣子”。
建立仲裁案件立案、仲裁庭合议、前置调解等30余项工作制度,对案件环节、流程规范化,不断提高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制定当日立案、庭前调解、科学组庭、分类审理、全程跟踪等机制,提高办案质量,让当事人省时、省心、省钱;在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设立仲裁分会和行业仲裁中心,初步形成了全市仲裁工作网络,打通诉调衔接“最后一公里”。
同时,畅通“绿色通道”“仲裁回访”等渠道,对相关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并积极拓展“互联网+仲裁服务”;不断优化办案程序,对事实清楚、争议标的明确的案件开通“简易通道”,通过细心服务、贴心讲解,引导争议双方在法律范围内解决争议。
5年来,娄底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案件2016件,涉案标的额约40亿元,调解、撤回结案1083件,快速结案率达70%以上,自动履行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