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为推动解决问题关口前移,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等九部门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着力强化协商调解力度,健全多元处理机制,推动最大限度以协商调解等方式柔性化解争议。
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建立完善内部申诉、协商回应制度,及时回应劳动者协商诉求;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展争议协商。
意见提出,工会组织要主动引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推动和解协议履行、主动做好引导申请调解等工作;同时专门明确了和解协议在仲裁、诉讼活动中的效力。
意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要求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在有条件的市、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调解中心和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强化了调解与仲裁、诉讼的衔接,增强了调解协议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