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湖南春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担保人的不良债权资产,拟依法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金额:截至2022年10月20日,我分公司对债务人湖南春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7,460,000.00元,债权利息为人民币25,316,907.5元。(如本金余额与借款合同或借据金额不一致,以借款合同、借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债权基本情况及债权担保措施如下:(见下表)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请意向投资者在公告有效期届满前向我分公司提交书面意向书或来我分公司现场报名)和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具体事宜请投资者登录华融网www.chamc.com.cn查询或与我分公司接洽查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845033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731-8484502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