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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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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大数据算计消费者

  李方向

  今年8月,来自广东的张女士在某珠宝旗舰店网购了一条珍珠项链,收到后很满意。接着,她的男友为了孝敬“准岳母”,在同一家店铺下单了一条款式、尺寸、价格完全相同的项链。然而,张女士表示:“两条项链的珍珠完全不同,明显一大一小。”

  两条项链的链接、发货单完全一致,可品质、品相、尺寸都有明显差异,思维正常的人都无法信服客服给出的“珍珠天然生长导致的”。笔者百思终得一解:张女士和男友购买两条同样的项链呈现明显差异的原因是,张女士被认定为高端客户,其男友被认定为普通客户。高端客户和普通客户对商品的质量和要求不一样,尤其是高端客户能直接分辨出产品质量的好坏,对产品和商家的要求高,因此,商家自然给高端客户发的货是优质商品。无论是大数据“杀熟”还是“杀生”,都是平台经营者基于算法等技术手段分析出消费者的偏好,对相同的商品差别定价或者区别服务。这样损害消费者的算法显然不是公众想要的结果,更不是大数据运用的初衷。

  大数据本身不带任何情感和价值取向,但是背后的算法却是价值观的载体。说白了,用大数据损害公众的利益不是大数据的错,而是大数据设计者和使用者的错。现在大数据是公共资源而且无处不在,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单位,这就决定了大数据算法设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去年11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但是仅靠这一规定和企业自觉还难以实现对大数据算法的有效监管。为此,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应制订更加详细和可操作性的算法细则、约束审核机制、违法罚则等,确保使用大数据既有章可循,又不能算计服务对象,最大限度地发挥大数据的巨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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