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祥 王艳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根据省中医药局有关精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将《中医药法》列入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专题培训活动,并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此外,组织全院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共有900余名职工及学生参加竞赛,其中200余人获得“普法宣传员”证书,400余人获得“学习达人”证书。
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设置《中医药法》宣传专题、专栏。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摆放宣传展架、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宣传专栏、LED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在院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
开展义诊与宣传相结合活动。6-7月,医院先后组织专家赴常德市石门县、临澧县、澧县、津市、安乡县进行巡诊活动,发放《中医药法》宣传手册;在医院门诊、岳麓区望月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常德汉寿等地,开展庆祝《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义诊活动。
医院制作了《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实施2周年宣传海报,开通《中医药法》宣传直通车。10月份起,先后在416、228路两条公交线车身投放公益宣传,在109路等10条公交线路共200台车的上下车电视屏上轮播宣传海报;同时在地铁2号线1列车厢拉手上投放公益宣传,在地铁2号线全线车厢电子屏,以及户外电子屏上“千屏轮播”宣传海报。
开展全省中医药知识竞赛。10月31-11月2日组织全省线上开展《湖南省中医药知识竞赛》,近300万人次参加竞赛答题,深入推进了中医药行业“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普及了中医药知识,营造了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