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伟
近年来,株洲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底色愈发靓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株洲踔厉奋发、守正创新,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以赴奏响株洲环保“最强音”。
挥好环境保护“指挥棒”。高度重视制度和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硬约束作用,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运行机制,持续健全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的执法序列保障,持续优化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市直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环境监管责任,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环保要求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湘江保护“4+1” 轮值巡查等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损害赔偿力度,坚持执法如山,守护好株洲的绿水青山。此外,坚持开门搞环保,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完善群众参与和评价机制,用好“网络问政平台”、“12345”市长热线等,深入开展绿色创建等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坚决打一场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
弹好污染防治“进行曲”。坚定不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蓝天三百天,全域Ⅱ类水”等目标。弹好“水音符”。以“一江两水”为重点,坚持“保好水、治差水、控面源、治排口、保安全”工作思路,狠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力争渌江水质从Ⅲ类提升到Ⅱ类,洣水、湘江株洲段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以上,全面实现全市主要江河水质保持Ⅱ类以上。弹好“气音符”。突出精准治污,重点抓好重点因子、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方面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力度,严格取缔随意燃放烟花鞭炮、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力争今年该市PM_2.5浓度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内,市区空气优良率为84%以上。弹好“土音符”。坚持分类、分批,系统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唱好防范风险“协奏曲”。坚持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作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捍卫“两个确立”的具体行动,作为改善民生、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坚持以中央、省级层面环保督察等交办问题为重点,积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进程,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后督查”,一旦发现整改标准不高的情况,予以重新交办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紧盯危险废物、尾矿库、危化品等“一废一库一品”等高风险领域,对“两区三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绿心地区、“一江两水”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排查到每个乡镇村组,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严防环保安全风险。特别是,坚持以“春雷行动”为助力,推进“夏季攻势”,继续筛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采取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形式集中力量攻坚。
奏好创新服务“交响曲”。找好生态环境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平衡点,努力实现双促进、双提高。一方面创新帮扶服务措施,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效率,并通过创新实施“多评合一”、轻微违法轻罚免罚等措施,主动为企业“解忧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持续优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切实维护好、引导好、把关好实体经济的发展,积极为株洲建设先进制造业高地,打造制造名城提供更多的环境容量和发展动能,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另一方面积极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大力实施“村巡查、镇处置、县执法、市统筹”环境监管模式,进一步减少环境监管盲区,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切实打通环境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双向承诺制,规范廉洁的环保执法,实现“阳光执法、清廉执法”,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切实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