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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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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赔偿” “重锤”警示

  戴先任

  10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云南虫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涉嫌侵权的某短视频平台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

  该案中,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以每集200万元、总额超过3200万元的判赔标准,创下了网络影视版权案件的赔偿纪录。

  原告指证:2021年8月30日《云南虫谷》在腾讯视频独播之后,被告短视频平台上存在大量用户上传的该剧剪辑片段。于是在2021年9月22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万元,案件开庭前,腾讯公司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上升至9000万元。

  随着短视频兴起,影视剧剪辑也火了起来。本来需要一两个小时甚至不少天才能看完的影视作品,经过人为剪辑,能够让网友在几分钟或是几十分钟内看完,通过对核心剧集、精彩片段剪辑、传播,也能满足习惯于“碎片化娱乐”网友的需求。不少影视剧经剪辑后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往往能够吸引众多网友观看。因而,影视剧剪辑成了一些自媒体账号吸引流量、牟取利益屡试不爽的手段,而一些网络平台对于这种侵权行为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事实上,很多影视剧剪辑行为都涉嫌侵权。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前提下,将影视剧剪辑成片段上传至平台进行播放,构成对原作品的著作权侵害。不只影视剧剪辑,翻拍影视剧也可能构成侵权。就在日前,上海一群退休阿姨翻拍微电影《甄嬛传》,就被指为侵权。

  此案中,被告被判赔原告3240余万元,天价赔偿打破了全国同类案件的判赔纪录。这起影视剧剪辑“天价赔偿”案,也是用“重锤”给各短视频平台及众多自媒体敲响了法律警钟。

  知识产权的红线不容逾越,自媒体人要自觉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网络平台更要能守土有责,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删除、过滤、拦截相关侵权视频,更不能帮助侵权,成了侵犯知识产权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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