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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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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掌握标准 理性消费

  湖南日报11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通讯员 许英)2022年网络促销“双十一”活动已经开启。今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掌握标准、理性消费。

  购买商品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知名度高、安全性强的网络购物平台或直播间下单,不点击陌生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购物,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付款至私人账号。理性面对“直播购物”“网红带货”“明星带货”等销售形式,下单前仔细了解主播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和效果,不盲目跟风购买。通过微商、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购物,交易前仔细核对“微商”营业资格、个人及产品信息。尽量不要在无第三方支付的平台付款,以免遭受损失。

  购物前列好清单,按需理性购买,不受“特价”“秒杀”“限量”等营销手段影响,理性参与返券、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以免造成浪费。对买回来但不满意的物品,合理利用“非现场购物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退货。

  保存购物凭证,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以备出现纠纷时有充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及时与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

  “双十一”期间,商家促销规则复杂繁多。消费者要学会“去繁化简”,不被复杂的花式营销所迷惑;要善于甄别“低价”“真优惠”等,以免落入“先提价后打折”陷阱。购买预售产品前,明确预售定金和尾款的支付时间、金额、商家发货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确认后再支付定金,并在规定时间内结算尾款,以免造成损失。

  同时,今年以来,出台实施了一批与消费密切相关的国家标准,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儿童手表》等,对此,消费者应掌握相关标准的内容,发现所购商品与标准不符的,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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