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10月26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森防指”)发布命令,从8个方面规范森林火灾扑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处置过程中参与救援人员安全。
这8个方面分别为:生命至上、严格值守、及时报告、统一指挥、精准研判、科学灭火、配足资源、强化保障。
命令要求,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确保扑救过程中人员安全作为基本准则。要优先转移受威胁的人民群众。严格遵循“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要求。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孕、幼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
森林火险达到极度危险等级或发生森林火情的县(市、区),应立即启动并保持森林防灭火四级应急响应,由县级领导带班值守。启动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森防办须合署办公、实体化运行。 发现森林火情,应边报告、边处置,严禁压报、迟报、谎报、瞒报。发生森林火灾时,要综合研判火灾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和不断优化完善扑救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盲目冒险蛮干。
扑救过程中,要优先采用以水灭火方式,地势复杂、水源、人员难以到达的,采用空地协同、直升机定点清除灭火;火势难以控制的,要科学开设隔离带,并沿隔离带以水设防。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充足力量拉网式清理火场,严防死灰复燃。要最大限度调齐调足扑救队伍、装备、物资,科学排兵布阵,保证扑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