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小雷 通讯员 盛磊)长沙县208台瓶装液化气专用配送车近日投入使用。瓶装燃气配送在该县统一专用车辆、统一车牌编码、统一持证上岗。这是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瓶装燃气安全问题发出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后,该县及时整改,打通瓶装燃气安全配送“最后一公里”。
长期以来,瓶装燃气的充装配送和入户安检都是液化气市场管理的痛点和难点。今年3月至6月,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走访调查时发现,瓶装燃气储存、运输环节不规范,部分供应站内未设置消防和远程无人值守系统,这些隐患都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全面细致调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对瓶装燃气问题以公益诉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联合县城管局组织县域内7家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市场管理人员召开专题部署会,制定下发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对配送人员实现上岗证、行驶证、驾驶证“三证合一”,配送车辆实现统一编码、进行实名制销售管理、一瓶一码可溯源等问题进行“挂图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