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昂昂)近日,《中共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党组关于推动构建省政协“亲清”履职关系的意见(试行)》印发。《意见》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构建省政协机关与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和界别群众之间“亲而不亵”“清而有为”的履职关系,改进履职作风,建设清廉政协。这是湖南省政协的又一创新举措和有益探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意见》明确,要树立“亲”的导向,推动履职担当作为;严守“清”的底线,推动履职清正清廉;强化保障,推动“亲清”履职关系落地生根。
《意见》提出,机关与委员要“政协一家亲”,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共推协商民主事业发展。要在共学共勉中凝聚共识,在协同履职中共创佳绩,在交流交融中增进互信,关心支持委员事业发展。委员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根植于界别群众,为民代言、为民服务、做好表率,让群众真切感到“政协离我很近、委员就在身边”。
《意见》提出,机关及工作人员要带头强化法纪意识,以身作则,秉公廉洁从政。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实中央提出的“两个坚决防止”的要求,严格执行《省政协机关落实“两个坚决防止”十不准规定》,为委员作出表率。不利用政协影响力或履职便利谋取私利,不利用委员资源谋取私利。
《意见》明确,委员要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公正廉洁履职。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的要求,自觉涵养高尚道德情操,带头遵规守纪守法,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永葆优良履职作风,严格廉洁履职从业,严守道德品行规范。
《意见》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协党的建设为引领、“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推动省政协机关及工作人员与省政协委员“亲清”履职,营造积极有为、风清气正的协商环境,展现新时代政协机关形象和委员风采。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织的领导、引领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正向激励和负面制约相结合,支持探索创新,鼓励担当作为,对履职中出现的问题,稳妥处理处置,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要及时宣传推介委员履职中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强化委员履职考核评价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