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领域执行了首个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案例,给涉案公司一次纠正的机会,执法人员还对涉案公司进行了普法教育和理论指导,督促公司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负责人介绍柔性执法案例时说。8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范围进行废塑料机油壶破碎生产”的事实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被益阳市司法局纳入《益阳市柔性执法典型案例》。
5月20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金属破碎生产线附近堆放有废塑料机油壶及其碎片,公司存在超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范围进行废塑料机油壶破碎经营的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面临高额处罚。但随着5月30日益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印发,执法支队综合考量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后果,认定其符合柔性执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相关条件。执法支队赫山大队还为企业送去帮扶政策,积极指导其开展后续整改工作。
今年5月,益阳市司法局在全市行政执法领域推行涉企执法“四张清单”制度,集中梳理涉企执法中常见的轻微违法行为情形,统一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标准并予发布。截至目前,市本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共梳理制定涉企柔性执法事项“四张清单”事项共330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198项;从轻处罚事项52项;减轻处罚事项56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4项,从制度层面为推行柔性执法提供了支撑。
截至8月底,全市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涉企案件8461件,其中不予处罚4573件,从轻处罚1377件,减轻处罚1040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1471件。
(陈进文 赵彩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