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一家健康管理公司,就其蓄意兑换硬币以支付案款的行为予以惩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被罚款5000元。
据报道, 小兰(化名)入职长沙市某公司后,上班十余天就遭无故开除。经劳动仲裁,公司需支付小兰工资及赔偿金共计1万元,可公司对此是一拖再拖,经历一波三折后,最终公司老板指示员工通过多家银行特意兑换成1万元硬币,消极对抗执行。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面对这家公司的耍赖行为勇于较真,动用精准的法律条款,对法人代表“霸气”处罚,不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也为公司职工维权“撑腰”解气。
画/朱慧卿 文/果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