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公安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公安队伍工作水平和能力,实现治安发展两手抓,社会和谐共平安。
9月2日下午,该局梨园派出所接姚女士报警,县工业园区某项目部拖欠民工工资,请求公安出面处理。经调查,姚女士与县经济开发区某项目部签订了工程协议,工程做了一部分后,发现原有工程价根本无法支付雇佣工人的工资,特与工程项目部相关负责人沟通要追加工程款,经再次评估,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口头答应了姚女士追加工程款的要求,但双方没有再补签协议,工程做完后,项目部的财务只按原协议支付姚女士工程款,姚女士发现工程款与之后沟通的金额不一致,遂与项目部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由于项目部负责人不在现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9月4日,民警与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来到工程项目部了解相关情况,查阅了工程协议及财务付款凭证,确定相关证据后,9月9日组织双方就此事再次进行调解,在经开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辅警的耐心劝解下,双方秉着互惠互利原则,签订了补付款协议,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王宽勇 贺 影 张 健 李 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