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奕樊 通讯员 罗赞)9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率队在永州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宣传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
执法检查组深入湘江干流、港口码头、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实地查看了水环境治理、“三废”污染治理、循环经济发展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永州市政府有关情况汇报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反馈检查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扛牢长江保护政治责任,履行好长江流域保护的法定职责,紧扣法条、查找问题,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注重实效、抓好整改。要以法治方式、法治力量充分彰显生态文明建设的人大担当。要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浓厚法治氛围,以法治“红线”守护好生态“绿线”。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研究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法律实施及修改完善提出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