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伟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近年来,株洲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做实“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文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全市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水质均得到持续改善。同时,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耕作好彰显株洲特色和优势的“3+3+2”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尽管生态环境保护下了功夫、出了力气,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仍有差距。特别是,当前经济发展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部门如何找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两者的结合点和平衡点,显得尤为重要。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当前实际,充分衔接全国、全省最新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做法,推出十大创新举措,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双促进、双提高。
聚焦“堵点”,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发挥环保职能作用,积极创新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解忧纾困”,进一步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高质量发展重要动力。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通过精准引导,优化生态环境分区准入;提前介入,主动提升指导服务水平等10条措施,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多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建设项目环评、辐射环评以及入河排污口论证三个方面合一进行环境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事项,提高行政许可效能,切实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在全省率先出台《株洲市生态环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轻罚、免罚实施意见(试行)》,并创新实施“公开道歉承诺制”,违法行为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主动公开道歉作出承诺,可以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等,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此外,还及时成立“三高办”,通过提前介入项目建设,全过程提供保姆式服务,让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有力促进市场主体快速成长。
聚焦“难点”,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切实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把重点排污企业、突出环境问题、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各项工作均纳入各村、镇网格,并要求每个村每月巡查一次,拍照上传,如有问题,不能现场处理的,逐级上报处置,有力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同时,规范廉洁的环保执法,是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关键一环,更是廉政重要抓手,株洲在全省率先实施环境监管执法双向承诺制,通过与企业签订《双向承诺》,企业承诺不向环境执法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输送利益等;环境执法人员承诺“阳光执法、清廉执法”,这不仅让群众看到政府部门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决心,还激励企业减少环境污染,走绿色发展道路。
聚焦“重点”,创新激励方式。始终坚持保护环境,没有旁观者;治理环境,没有局外人。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整合工作机构建立六项工作机制的通知》,整合市生环委办、市突改办、市蓝天办三个机构及职能,实行“三办合一”,并建立生环委六项工作机制,分别是摸排筛选机制、立案呈办机制、批办交办机制、承办销号机制、督办落实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全面提高污染防治工作效能。在全省率先创新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激励机制,设立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资金账户,各县(市、区)政府每年上交120万元,通过季度和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资金,实行正向激励和反向惩罚并行,通过“真金白银”强势推动生态环境工作“真抓实干”。此外,出台《关于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六条硬性措施的通知》,分别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情况,一律纳入党委巡察、审计和考核考察内容;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且持续恶化的,一律采取措施严肃处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的,一律追究主体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等6个方面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推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