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邝邦永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俊波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传昊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汉明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宏利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