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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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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检察建议书 推动保护古瓮城

  湖南日报7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唐力洋 李彪)近日,记者在永州市零陵区古城墙东门瓮城看到,周边杂木已经被清除,竖立了崭新的中英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识牌,已落实技术性加固措施。知情人介绍,其修缮方案已获省有关部门批复,将按程序启动全面修缮工作。变化,来自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的一纸检察建议书。

  零陵区古城墙东门瓮城是湖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宋朝绍兴年间,明洪武六年扩建,门券顶高5.5米,门宽3.5米,城门进深11米。因年久失修,存在开裂破损、塌方现象。

  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获知这一消息,迅速立案调查,查明东门瓮城存在未设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识,树木盘绕致使墙体开裂、部分下塌等,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据此,零陵区检察院向该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部门、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制定东门瓮城保护措施,做好维护修缮监督管理工作。永州市检察院、零陵区检察院还召集市、区两级文物主管部门等举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就各职责部门履职进行论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会,提出文物保护意见。东门瓮城保护修缮等工作很快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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