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光伏发电站建好后,每年预计能带来3到5万元的村集体收入。”近日,永兴县七甲乡龙头村党支部书记李爱兵高兴地对前来回访的纪委监委干部说。该村60.5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永兴县安排的用来推进乡村振兴的项目,电站建成后受益脱贫群众105人,每年每人可以增加600元的收入。
今年以来,永兴县安排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3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补助资金1834万元、省级资金1051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覆盖交通、电力、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105个项目,受益群众6.83万人。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兴村振兴有效衔接,永兴县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项目进行摸底梳理,掌握项目的名称类型、实施单位、资金配备、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资金拨付等情况,抓住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着力点,采取“室组地”联动、明察与暗访、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等方式,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截至7月底,全县查办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21件,处理21人,退缴或清退资金84.82万元,乡村振兴项目完成80%,预计9月底将全部完工。(何云开 何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