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沙兆华 通讯员 黄飞 邓慧)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通报表扬“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宁乡市司法局作为表现突出单位,岳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副科长陈先作为表现突出个人,获得通报表扬。
2021年,司法部部署“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宁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出台《宁乡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宁乡市司法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宁乡市司法局注重“调和”理念、发挥监督功能、紧抓“源头”规范,化解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争议。2021年至今年3月底,宁乡市司法局新收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64件,已审结140件。已结案件中,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促进申请人撤回的达100件,主动撤回率达71.4%。
善化纠纷的陈先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自觉成为枫桥经验的“践行者”。面对岳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激增的案件,陈先主动勇挑重担,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承办40件,办结35件,无一人提起诉讼,做到了案结事了,广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