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沁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这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湖南西部、中部、南部山地丘陵面积广阔,近年来全省山区县立足自身实际,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探索形成了安化县“三减三优三强”赋能、湘西州屋◇恳谈会议事、邵阳市院落协商等一批鲜活实践,有效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受地理区位分散、人口空心化、产业基础薄弱等客观因素制约,山区基层治理仍面临人才储备不足、群众自治内生动力不强、集体经济支撑薄弱、治理效能向发展动能转化不充分等共性挑战。因此,立足实际破解治理难题,以治理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是湖南山区县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建强骨千队伍,织密山区全域覆盖的治理网络
山区村落星散、山高路远,治理点多线长面广,建强一支扎根乡土、直达末梢的骨干队伍,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前提。
优化网格队伍,打通治理末梢触点。立足村组布局、人口分布科学划分治理单元,拓宽网格人员选任渠道,注重吸纳返乡青年、乡贤能人、新业态从业者充实基层治理队伍。同时,健全履职清单、业务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强化关怀支持,解决愿履职、会履职的问题,推动治理触角向最偏远的村组、最分散的农户延伸。
建强“两委”班子,筑牢基层战斗堡垒。抓实梯队建设,注重从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致富能手中选拔培养村级干部,做实村级后备干部储备。用好用活本土“土专家”“田秀才”。同时依托湘商回归、乡友联络平台柔性引才,汇聚外部智力资源。完善村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体系,聚焦产业发展、群众工作、矛盾化解等重点内容开展精准培训,提升村干部统筹发展、应对复杂局面的综合能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骨干队伍。
深化基层减负,释放干事创业活力。持续厘清县乡与村级权责边界,建立村级事务准入制度,精简报表台账、规范督查检查,推进“一表通办”,减少村级行政化负担。推动资源、服务、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村级事权与财力相匹配,让村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走访群众、化解纠纷、谋划本村发展上来。
创新治理载体,构建多元协同的山区善治格局
山区群众居住分散,应创新治理载体与形式,把治理阵地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激活群众主体作用。
重塑阵地功能,推动服务向群众家门口延伸。近年来,湖南各地推动村级阵地从“办公型”向“服务型”转型,如以安化县为代表的“湘村客厅”建设,推动服务阵地向院落、屋◇延伸,有效破解了山区群众“办事远、议事难”的问题。要持续深化村级阵地功能重塑,坚持“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进一步整合便民服务、矛盾调解、文化活动等功能,把村级阵地建成群众愿意来、有事能办的“百姓之家”。另外可结合山区村落分布特点,在人口集中的院落、屋◇设置便民服务点,推行上门办、代办,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畅通协商渠道,激活群众自治内生动力。大力推广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屋◇恳谈会、户主会、院落会等本土协商形式,把议事桌搬到屋◇和田间地头,用群众听得懂、愿意参与的方式议事理事。健全“诉求收集—集体协商—结果反馈”的闭环机制,做到群众的事群众议、群众定。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惠民政策、项Q建设等重点事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引导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深化三治融合,提升山区综合治理效能。从山区实际来看,山林权属、土地流转、邻里纠纷是矛盾高发领域,部分偏远村法治力量薄弱,移风易俗任务依然较重。要坚持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用好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自治载体,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强山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完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聚焦高频纠纷强化源头化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发挥道德评议、身边榜样示范作用,弘扬崇德向善的乡土风气,推动三治深度融合、一体落地,让治理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坚持产治融合,夯实山区治理长效的物质根基
只有产业发展了、群众富裕了,基层治理才有持久的生命力。
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山区增收致富路径。湖南山区资源丰富,黑茶、油茶、中药材、林下经济、生态文旅等特色产业基础较好。要立足山区资源禀赋,做好“土特产”文章,围绕“一县一特、一村一品”,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作社带动、产业入股、就近务工等方式,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要结合山区生态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壮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治理保障能力。用好财政扶持政策,盘活集体土地、山林、闲置资产,探索资源发包、资产租赁、产业入股等多元增收模式。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控村级债务风险,提升集体经济运营效益。推动集体经济收益反哺基层治理,优先用于村级阵地运维、公益事业、民生实事和治理激励,破解资金不足困境,让基层治理有底气、有保障。推动产治融合,实现治理与发展双向赋能。推动治理机制嵌入产业发展全过程,把基层治理的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把解决群众产业就业、道路饮水等急难愁盼作为落脚点,发挥网格队伍、议事机制在土地流转、项Q协调、纠纷化解中的作用。拓展村级治理阵地的服务功能,在议事调解、便民服务之外,叠加政策宣讲、技术培训、产销对接等内容,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治理带来的变化和实惠,为全省山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单位:安化县委政法委)